一般鑑證人員用何粉末找出指紋?
答案: 黑(碳)白(鋁)粉
刷掃法 : 用膨鬆球狀駝毛刷沾小量附著力強之粉末,在可能有指紋之
: 處輕輕塗過,指紋即可顯現,然後再沿紋路之方向均勻塗刷,
: 即得清晰之指紋。
指紋採集:常見以黑粉白粉的指紋粉末加以顯現。
1. 先用手指觸摸桌上的玻璃片。
2. 用駝毛刷沾少量的灰粉在指紋上輕輕塗抹。
3. 將膠紙之黏著面向下,置於指紋中央後,均勻施力於膠紙上,使指紋黏著在膠紙上。而指紋之遺留係由於糙皮排泄汗液造成。
4. 輕輕將膠紙拉離玻璃片,並貼在卡紙上。
5. 將多餘粉末掃成一堆,再倒回指紋粉容器中。
Reason: 那為什麼觸物會留下痕跡呢?在指紋脊上的汗腺排出孔,會排出汗液,
: 汗腺分泌受了個人体質及情緒和手指清潔程度有關,如果情緒穩定而且
: 手指乾淨又乾燥時,不一定會留下痕跡,但人犯法時,總是會緊張,所
: 以觸物就留下了汗液了。汗液的成分有蛋白質、胺基酸、氨、尿素及鹽
: 份,其中以鈉離子和氯離子最多,因此採取指紋的原理就可分成物理附
: 著法及化學反應法,前者是用很小的固体或氣体粒子吸附在汗液的某成
: 份上,而後者是用化學藥品與指紋上的化學分子化合,然後再呈現顏色。
Another method : 噴霧法 : 其操作方式與噴粉法相似,以Ninhydrin液或硝酸銀液(silver nitrate)盛入噴霧器中,向檢体距離10~30cm均勻噴之。
Background:
: 壹、 前言:
: 曾有一次,十九世紀之英藉社會學大理論家史賓塞(Herbert Spencer)遇見了達爾文的表弟高爾頓(Francis Galton),兩人談到指紋的溝與脊,史賓塞立刻有了漂亮的演化理論來解釋為何有溝,為何有脊,他說:「汗腺的出口,應該是在溝的底部,這樣可以保護它不受傷害,而且也防上細菌進去。」當他繼續編織妙論時,高爾頓給他一個當頭棒喝:「你的理論真美,可惜汗腺的出口竟在脊上!」。
: 我們都知道,犯罪者會在現場留下指紋,因此稍微有點「理智」的犯法人都會設法不留下指紋,例如戴個手套,但竟然有人完全不顧忌這一套,大概認為遮遮掩掩地作案不太「爽快」,此人即是轟動一時的陳進興。
: 自從法國刑事科學家柏蒂龍(Alphonse Bertillon)於1883 年以人類學的知識提出人身測量法作為個人鑑識的方法之後,屬於個人鑑別的問題就逐漸為刑事科學界所重視。沒有多久,指紋鑑識的科學分類方法也跟著被提出,並使指紋証物成為近一世紀以來個化嫌犯最強而有力的証物,舉凡兇殺、槍擊、竊盜、偽造文書等發生率頻繁的刑案,找尋犯罪者的指紋經常是破案之關鍵所在。除了上述之積極功能之外,指紋還有鑑別嫌犯真正身份,正確逮捕在逃罪犯、辨別意外罹難或走失者身份之功能。事實上,目前之工商社會中,指紋是代表個人身份最迅速而有效的方法。
:
: 貳、 指紋的特性:
: 1、 人各不同
: 自古以來,指紋就沒有人相同過,就算是現在世界60億的人口中也不
: 會有兩個人有完全一樣的指紋。研究發現,即使是同卵雙生的雙胞胎也
: 不會有完全相同的指紋,雖然有些同卵雙生的雙胞胎具有相似的指紋,
: 但是細部特徵仍有差異,因此仍可用指紋來分辨雙生子。根據指紋細部
: 之特徵線機會來分析,電腦專家計算出,人類數目如果增多到十的四十
: 二次方時,也即一百億億億億億人,方才可能有兩個人指紋碰巧相同。
: 2、 終生不變
: 其次指紋有永久不變的性質,雖然胎兒的指紋很細密,而成年人指紋較
: 寬粗,除非疾病或傷害,否則特徵線的相對位置是終生不變的。
: 3、觸物留痕
:: 4、 短期不滅
: 指紋遺留時間的長短和當時環境很有關係。指紋現場的溫度、濕度及陽光照射情形都會影響指紋存在的時間。但不論如何,一旦指紋遺留在現場,則在某一相當的時間內,指紋並不會消失,因而成為犯罪現場上重要的証物。指紋遺留在現場的時間短則數天,長則可達數十年之久。
: 參、 指紋的分類:
: 指紋依其形狀可分成三大類八小類,茲分述如下…
: 1、 弧形紋 : a、弧形紋(plain arch)
: b、帳形紋(tented arch)
: 2、 箕形紋 : a、正箕紋(ulnar loop)
: b、反箕紋(radial loop)
: 3、 斗形紋 : a、斗箕紋(plain whorl)
: b、囊形紋(central pocket loop)
: c、雙箕紋(double loop)
: d、雜形紋(accidental)
:
: 肆、 指紋的採集:
: 1、 氣燻法 : 即藉各種氣体燻被檢体,使氣体上之微粒附著在指紋上之
: 方法。常用之氣燻法有碘燻法及氰內稀酸法等。
: 2、 噴粉法 : 乃將附著力弱的粉末倒入噴霧器內,均勻的噴在置於桌上之
: 被檢体上,本法適於粗面且立体之器物。
: 3、 刷掃法 : 用膨鬆球狀駝毛刷沾小量附著力強之粉末,在可能有指紋之
: 處輕輕塗過,指紋即可顯現,然後再沿紋路之方向均勻塗刷,
: 即得清晰之指紋。
: 4、 滾動法 : 將附著力弱之粉末適量置於檢体上,再將檢体成下凹狀彎曲,
: 左右滾動,使粉末在整面檢体上移動,本法適於紙類、薄板
: 等易彎曲和移動之物,使用本法時,勿以手觸摸檢体,以防
: 破壞指紋。
: 5、 噴霧法 : 其操作方式與噴粉法相似,以Ninhydrin液或硝酸銀液盛入噴
: 霧器中,向檢体距離10~30cm均勻噴之。
: 6、 液浸法 : 用木夾或竹夾,將檢体浸入藥液中,浸濕後取出晾乾,再加
: 熱或烘晒以加速指紋顯現速度。
: 7、 塗刷法 : 以扁平狀液用毛刷將藥液均勻塗抹在檢体上,陰乾後,再加
: 熱或烘晒以加速顯現速度。
: 伍、指紋的分析:
: 以前我們只知道指紋有箕、斗與弧三種,箕就是不成環的紋,而斗是向中央繞成一圈一圈的紋,弧是波狀或弧狀的線條,是否電腦比對即依此呢?電腦程式設計時,是用特徵點進行比對,尤其是脊之分合特徵,例如脊線條突然停止,或脊線分岔,形成小鉤狀,或圈出小圓等等。(請看fig.2)
: 這每一個特徵點,可以做「個化」的依據,所謂「個化」就是把指紋或其他物理証據,直接歸屬於某特殊人,通常現場的指紋都很凌亂,且可能只是指部的一小塊,但只要有嫌疑人的指紋存在,即可用特徵點和它們的相對位置指出現場指紋是否屬於嫌犯。
: 有些國家認為四個特徵點及它們相對任置相符即可認定嫌疑人在場,我國較謹慎,要有十二個特徵點及相對位置才予承認,因此較能保障人權。
: 讓我們再回到現場,怎樣就當時所見之明顯或潛伏紋來判斷是那一根指頭呢?根據刑警經驗,如果只有一枚指紋出現,極可能是姆指,而如果出現二、三枚指紋並列,就容易判斷其中是中指,而右手食指出現的可能也很高。指紋傾斜度也可供判斷,左手指紋易只現左半,而右手指紋易現右半,這是我們觸物的習慣所致。
: 因之,除了電腦是用特徵點進行大規模比對外,人工比對主要用在現場指紋與嫌疑人指紋之比較,進行的方式如下:
: 1、 先比較紋型,諸如何根指頭、箕斗之類型,其中心或三角是否相似。
: 2、 再比較線數目、粗細、寬度、流向及弧度。
: 3、 再比對特徵線,如其型態、位置和數目。
: 4、 再比特別的特徵例如指紋中是否有凹陷、小瘤或痣、皺紋、瘡痕、灼痕、傷疤等。
: 5、 最後再比汗孔,例如汗孔之間距、汗孔大小、形狀及緣距等。
: (請看fig.3)
: 陸、 結論:
: 所以指紋鑑定積極地可以得知嫌疑犯是誰,消極地可以排除嫌疑犯人涉案以免冤枉,在犯罪偵察上,指紋也可以証明某人是否為累犯,或証明某人到過現場或涉及他案。
: 最後提供一個尋找指紋的好方法,我們常用的三秒膠,裡面均含有單体的氰丙烯酸酯,這種單体受汗液中某種成份的催化即能聚合成大分子,因此如果你買市面上的三秒膠,擠出一點,把要顯現指紋的物体,和飲料罐子,與膠一起放在密閉的小空間裡,讓氣化的氰丙烯酸酯
指紋所以遺留是因糙皮腺體之排泄液觸及物體之故,皮膚內之腺體包括皮脂腺、汗腺及乳腺;而乳腺屬於女性特有之系統,皮脂腺在面部及頭顱分布最多,但在糙皮則完全不存在。至於汗腺是部分分泌腺,且屬雜漿類型,分布整個皮膚內,在糙皮裡數量最多,為指紋形成之原因。汗腺係由上皮細胞所組成,體部彎曲纏繞成不連續團,位於真皮深處或下皮內,向外伸出一直管即汗腺之導管,循一稍微曲折之路徑穿過真皮,再經螺旋路徑通過表皮,藉汗孔流出游離表面。汗液即
由汗腺分泌,經導管留至汗孔而排出體外。汗液可做糙皮之潤滑劑,亦可使人類觸及物體時,在物體表面形成紋線圖案之印痕。此印痕常屬潛伏紋,及非肉眼所能看見,需藉特定之氣體、固體或液體等方法顯現。汗液之成分,以水分最多,約佔98.5%。因此,汗液並非油脂,指紋之產生係由於汗液之故。
手指頭大約每小時平均排出62.5立方毫米之汗液。